答:
1、業經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核定之客語薪傳師補助計畫申請者,如需使用本會出版之客語教材,原則可向本會申請(須註明腔調及數量),惟若本會已無庫存將無法提供。
2、業經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核定之客語薪傳師補助計畫申請者,如需使用本會出版之客語教材給參與學員時,若經本會提供相關教材後,基於補助項目不重複之原則,將不補助教材費。